超市售卖过期牛奶 顾客维权拒绝赔偿 淮南法院介入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张雪子 分享到 2023-03-22 17:15:51

“老板,我刚从你家商店买的牛奶都过期两个月了。”“没事,才过期两个月,拿过来我给你换一个新日期的。”“你卖过期商品还有理了?”

小孙在淮南市大通区孔店乡某超市内购买了17元的食品,在食用时却发现其中一款牛奶已经超过保质期近2个月。小孙立马到超市找老板说理无果,无奈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核查后对超市罚款6000元。后小孙多次找到商店老板维权,但商店老板拒绝赔偿,小孙无奈一纸诉状将商店老板诉至法院。

立案后,大通区法院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标的额不大,案件的来龙去脉也十分清晰,便通过以案说法、释法明理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于小孙人在外地,承办法官为减轻当事人诉累,通过“云上法庭”进行线上调解,双方对赔偿款项达成一致意见,商店老板当场通过转账将赔偿款1000元支付给了小孙。该案顺利调解结案。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注意检查商品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付款记录、商家出具的发票、收据等购买凭证,以便在权益受到侵犯时有理有据地维权。作为销售者,应定期检查商品展柜上的商品,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以免造成侵权、违规等不良影响。

(魏小雨 陈冉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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