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招专项计划实施办法公布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吴春华 分享到 2023-04-13 09:33:33

日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安徽省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专项计划包括国家、地方和高校三个专项计划。从今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条件: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我省原列入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共20个)。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4)高考成绩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线下20分以内。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条件: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我省原列入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和省扶贫开发连片地区县(市、区)(共35个)。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4)高考成绩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线。

报考地方专项计划条件:具有我省农村户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高考成绩达到本科一批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

4月25日前,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按照招生院校章程规定的报名时段,登录阳光高考平台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经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和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中学公示。5月底前,有关高校完成申请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进行公示。(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胡霈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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