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池州开展电动三轮车备案登记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张春雨 分享到 2023-06-25 11:55:27

6月25日记者从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切实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近日安徽两地交警发布通告,加强三轮、四轮电动车管理工作,明确登记上牌、备案登记、日常管理等内容。

6月20日,池州市交警支队发布通告,决定即日起加强三轮四轮电动车管理,规定符合国家机动车标准并已列入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内的三轮四轮电动车,要立即到公安交管部门进行登记上牌。6月20日至7月20日,公安交管部门对2023年6月15日前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进行免费备案登记,设置二年过渡期(截至2025年7月30日),过渡期结束后,禁止上道路行驶。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实际情况,适时划定严管区域,限制取得备案登记的三轮四轮电动车通行。2023年7月21日起,禁止未悬挂号牌、未备案登记的三轮四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违法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通告,决定自6月20日起在阜城开展电动三轮车备案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电动三轮车管理,备案时间为6月20日至12月20日,逾期不再进行备案。备案对象为2023年6月10日前购买的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者载货的三轮车辆。

交警提醒,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乱停乱放车辆,抵制不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安全、文明、有序出行,提倡绿色出行。(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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