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多的时间里,合肥市的一名老人在一家养生公司多次消费,共计消费了22.9万元,老人女儿认为养生公司存在消费欺诈行为,投诉到市场监管部门,要求退款并查处商家。而商家认为老人是有独立民事行为的人,自愿消费,最多只愿退款6万元。最终市场监管人员的调解下,商家一次性退款10万元。
2023年12月28日-29日,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管局井岗所接连收到两份投诉单,来件人窦女士称其母亲在一养生公司诱导下开通支付宝花呗用于养生消费,从2021年9月份开始,从最初消费几十元、几百元直至几千元不等,共计消费了22.9万元,且没有开具消费明细,认为公司存在明显的消费欺诈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并查处商家。
井岗市场监管所分管副所长贺新生接到投诉后与窦女士到得了联系,对投诉细节进行核实。29日,贺新生带着执法人员到达该公司现场时,公司已放假,只有一名留守人员。执法人员依法对现场进行了仔细检查,并未发现公司存在明显违法行为。贺新生与双方责任人取得联系,敲定见面调解时间。
2024年1月3日上午,投诉人窦女士的委托人和养生公司的法人李先生准时来到井岗市场监管所。调解之初,李先生表示,公司依法明码标价,不存在欺诈行为,且窦女士的母亲是有独立民事行为的人,每次消费都有签字为证,并非强迫,本可以不退款,为表明诚意,最多只愿退款6万元。与窦女士退款12万元的诉求相差甚远。
见此,贺新生将双方分开来做工作,一组让委托人劝窦女士适当降低期望值,另一组则重点对法人李先生展开思想攻势,与他打起了“亲情牌”,劝其换位思考。李先生与股东反复电话沟通,最终同意退款10万元,但提出分2次支付。窦女士也不再坚持12万元诉求,却坚持要一次性付清,避免日后麻烦。
再次劝导调解,李先生现场打电话给公司财务,以转账方式将10万元退款一次性支付给了窦女士,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在调解文书上签了字,协议当即生效。
(杨发苗 刘亚萍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汪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