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白湖镇一村民钟某某因祭祀而引发森林火灾,近日,钟某某犯失火罪,被庐江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2024年3月30日上午,钟某某与亲属到庐江县白湖镇六岗村小团山清明祭祀,在祭祀的过程中,钟某某燃放鞭炮,不慎引燃周边杂草及树木,继而引发火灾。经林业部门勘测,过火面积共19.89公顷 。案发后,钟某某向公安机关自动投案。
法院认为,根据刑法规定,犯失火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钟某某因过失引发森林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称,2020年以来,庐江县法院对在清明、冬至扫墓、祭祖时燃放爆竹、烧纸等不当行为引发火灾的5件7人依法判处了刑罚,并责令承担损失。因此,文明祭祀很重要,森林防火要记牢,千万不能心存侥幸,以免触犯刑法。(安徽商报 元新闻记者 张剑 通讯员 黄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