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数据资源怎么收费,按照什么标准收费?安徽明确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数据资源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做好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贯彻落实工作。我省明确,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免费提供。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公共数据,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近年来,公共数据怎么用、能不能收费、怎样收费等问题备受关注。202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立制度规则、2030年全面建成开发利用体系的目标。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联合发出通知,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
我省此次发文明确公共数据资源收费范围和定价形式,依法获得授权运营公共数据资源的机构开展数据治理、开发,向市场公平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应建立各类应用场景下可提供的数据产品和服务项目清单,对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免费提供;对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可收取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
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中,省级数据资源管理部门设立或指定登记机构登记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其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数据资源局制定;地方数据资源管理部门设立或指定登记机构登记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其收费标准授权设区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我省将制定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标准,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数据资源管理部门核定运营机构最高准许收入;授权主体在最高准许收入范围内,制定各类产品服务上限收费标准;运营机构在不超过上限收费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在收费标准上,两部门明确,各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数据资源管理部门核定最高准许收入应遵循“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原则,最高准许收入包括经营成本、准许利润和税金。其中,经营成本主要包括授权运营相关平台建设和运维成本,数据传输、汇聚、存储、治理等成本,人力资源成本,获取公共数据资源的相关支出,以及期间费用等,具体由发展改革部门通过成本调查确定;准许利润按照经营成本乘以准许利润率确定,准许利润率按照成本调查前一年10年期国债平均收益率加不超过6个百分点确定。
我省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各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数据资源管理部门结合成本调查,对运营机构最高准许收入等情况进行定期评估,依据评估结果适时优化调整相关收费政策。评估周期原则不超过3年。(安徽商报 元新闻记者 刘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