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上网电价未来将全部由市场形成。省发改委近日全文发布《安徽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来我省新能源项目(风电、光伏发电,下同)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
推动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
除了传统煤电,新能源发电在电力供应中的贡献越来越大,新能源电价改革也备受关注。安徽商报、元新闻记者了解到,今年初,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工作。《通知》又被称作“136文”,被认为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改革进入“深水区”。
近年来,安徽大力发展新能源,截至6月底,安徽省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6414万千瓦,占发电总装机容量的46.6%,超过煤电。贯彻落实“136号文”,安徽此次公布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推动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除了风光电,我省还提出,未来或根据市场建设情况,适时推动生物质能等各类电源参与市场交易。新能源参与市场后因报价等因素未上网电量,不纳入新能源利用率统计与考核。
在参与市场交易方式上,《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具备上网电力预测条件、能执行电力调度机构功率控制指令的新能源项目及虚拟电厂(能源聚合类)可以“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同时,所有新能源项目及虚拟电厂(能源聚合类)也可以“不报量不报价”方式,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现货市场。参与跨省跨区交易的新能源电量,上网电价和交易机制按跨省跨区送电相关政策执行。享有财政补贴的新能源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内的补贴标准按原有规定执行。
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机制
我省将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机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后,在市场外建立差价结算机制。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市场交易均价低于或高于机制电价的部分,由电网企业按规定开展差价结算,结算费用纳入系统运行费用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
新能源具有固定投资成本占比大、变动成本占比小的特点,随着技术进步、造价持续降低,新老项目经营成本差异较大。《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实施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时,区分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提出了相应的电量规模、机制电价和执行期限。我省还将完善适应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市场机制,健全现货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完善中长期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提前管理市场风险,形成稳定供求关系。
优化电力市场运行环境,《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坚决纠正不当干预电力市场行为,不得向新能源不合理分摊费用,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核准(备案)、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
改革对居民电价水平没有影响
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改革备受关注,改革对居民电价有影响吗?安徽商报、元新闻记者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今年年初曾就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答记者问,明确表示,改革对居民、农业用户电价水平没有影响,这些用户用电仍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在答问中,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还表示,对于工商业用户,静态估算,预计改革实施首年全国工商业用户平均电价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电力供需宽松、新能源市场价格较低的地区可能略有下降,后续工商业用户电价将随电力供需、新能源发展等情况波动。(安徽商报 元新闻记者 刘媛媛 实习生 熊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