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发现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废矿物油,向重要河流湖泊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举报将有奖励。记者从合肥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社会监督,故开展有奖举报活动。举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根据查处情况,给予举报人5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奖励。
据介绍,举报内容为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下列环境违法行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废矿物油、废酸、废弃铅蓄电池等行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副产盐酸等易制毒化学品行为;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建筑垃圾、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行为;向重要河流湖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等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向城镇污水管网或雨水管网排放、倾倒危险废物;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举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生态环境部门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其信息。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应当真实客观,不得捏造、歪曲事实。生态环境部门将根据查处情况,给予举报人5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奖励。
举报方式
1.电话:0551—6350712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网络:登录“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找到“@环境污染网上举报”界面点击“我要举报”,依据提示的程序完成举报。
3.微信:关注微信公众号“生态环境微信投诉举报”,点击“我要举报”,依据提示的程序完成举报。
4.来信来访:合肥市经开区繁华大道304号5楼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邮编:230601。
(安徽商报 元新闻记者 汪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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