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施工损坏燃气管道、长期非法采购“黑气”……10月9日,安徽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发布了我省第五批涉燃气执法典型案例,涉及施工破坏、无证经营、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储存燃气等问题。
违规施工损坏燃气管道
2025年6月22日,安徽昶达建设有限公司在六安市叶集区兴叶大道阳光新都会小区门前辅道进行机械施工过程中,导致地下燃气管道断裂、燃气泄漏。
7月4日,安徽颍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界首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人民路和东茂路交叉口施工项目处,未落实中压燃气管道保护措施盲目施工,导致燃气管道损坏漏气。
7月18日,合肥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一市政中压燃气管道被安徽力合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违规施工损坏。相关部门对上述三家公司分别作出罚款5万元、罚款5万元和罚款5.3万元的行政处罚。
当年5月12日,亳州市谯城区居民雷某阳在装修房屋时毁损燃气管道,造成燃气管道破裂、燃气泄漏。亳州市谯城区城市管理局对雷某阳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无证经营,长期非法采购“黑气”
2024年12月27日,枞阳县住建局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刘某某在该县横埠镇及周边乡镇无燃气经营许可证违规经营瓶装液化气,并将液化气钢瓶储存于横埠镇合龙村一处民房内。鉴于当事人的行为未产生危害后果,且能积极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枞阳县城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淮南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接群众举报:反映有“黑气贩”长期从外地非法低价采购“黑气”,跨区域倒运至该市田家庵区、高新区等区域进行非法经营。经核查,当事人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贩运“黑气”,现场查扣无危化品运输资质的车1辆,现场缴获“黑气”33瓶(另有黑气约60瓶已提前进行转移)。淮南市公安局山南新区分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拘留6日的行政处罚。
三轮摩托车运液化气瓶,罚!
2025年4月1日,中央安全生产督导组在开展燃气安全检查时发现,芜湖市五显液化气储备站存在入户安检流于形式的行为(用户端存在燃气隐患问题,安检人员在安检单上填写“合格”)。芜湖市鸠江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对该站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4月21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安徽安源燃气有限公司常源分公司存在未对餐饮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行为。合肥高新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5月12日,安庆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市民投诉,该区迎宾公寓四号楼五单元门口有3瓶液化气钢瓶堆放在三轮摩托车上,并用铁链锁起来,用布匹盖住。据悉,当事人龙某(安辰液化气有限公司送气工)多次被居民投诉,且派出所人员多次上门劝阻依旧屡教不改。安庆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决定对龙某处1000元罚款,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安徽商报 元新闻记者 姜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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