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调整煤电容量电价标准:每年每千瓦165元,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陈卫华 分享到 2025-10-21 18:20:17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我省煤电容量电价标准调整为165元/千瓦·年(含税)。煤电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用,每月由工商业用户按当月用电量比例分摊,因此调价不涉及居民用户。

安徽商报、元新闻记者了解到,2023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对煤电实行两部制电价政策,即容量电价主要回收机组固定成本、电量电价主要回收变动成本。通知同时明确,综合考虑各地电力系统需要、煤电功能转型情况等因素,2024~2025年,多数地方通过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为30%左右即每年每千瓦100元,部分煤电功能转型较快的地方适当高一些;2026年起,各地通过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即每年每千瓦165元。此次调整前,我省执行的是每年每千瓦100元的标准。

我省通知明确,新建煤电机组自投运次月起执行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关停煤电机组(不含转应急备用机组)容量电价执行至关停日前一个月止,同时公布了省内合规在运公用煤电机组清单,共101个。

(安徽商报 元新闻记者 刘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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