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动公共文化设施错时开放、夜间开放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张春雨 分享到 2025-11-25 15:09:57

11月25日,安徽商报、元新闻记者从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为更好地满足老百姓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我省将逐步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同时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综合服务效能,推动公共文化设施错时开放、延时开放、夜间开放。

根据《安徽省关于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社会力量主要包括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以及具备条件的公民等。主要参与方式包括兴办实体、捐赠资产、提供设施、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管理、志愿服务等。

“意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捐建或与政府部门合作建设公共文化设施,鼓励各类企业、景点景区、商业街区、工业园区等,以设施嵌入、服务嵌入、合作建设等方式,参与城乡公共文化新空间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向公共文化机构捐赠财产和委托公共文化机构管理设施设备。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结合城市更新,利用城市闲置资源、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等场所,改造升级文化广场、“城市书房”“文化驿站”,配置和更新必需的服务内容、设备。因地制宜在村(社区)史馆、文化礼堂、非遗传习所等主题功能空间,推进“嵌入式”文化服务。推动社区养老、托幼设施与文化设施共建共享。

在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管理方面,“意见”提出,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综合服务效能,完善公共文化场馆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培育主客共享新空间新场景。着力推动公共文化设施错时开放、延时开放、夜间开放,推出“夜读”“夜游”“青年夜校”等新型服务,加强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群体文化供给。在节假日、寒暑假等时间节点,鼓励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博物馆、图书馆全年累计不少于90小时,美术馆、非遗馆不少于40小时;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乡镇(街道)文化站等根据实际需要机动安排)。同时,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白名单”制度,实行准入和退出机制,对绩效评价良好的社会力量参与主体予以扶持,对绩效评价不合格的予以清退。(安徽商报 元新闻记者 姜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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