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发布第六批涉燃气执法典型案例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陈卫华 分享到 2026-01-05 18:49:59

1月5日,安徽商报、元新闻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第六批涉燃气执法典型案例已发布,涉及瓶装液化气非法经营、配送安检制度不落实、第三方施工破坏、销售不合格燃气具及配件等问题。

2024年3月29日,芜湖市镜湖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织公安、住建、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针对非法经营瓶装液化气的联合执法行动。执法地点涉及多地,查扣厢式货车4辆、暂扣液化石油气瓶493只、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涉案100余万元。2025年7月至9月,涉案人廖某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仍指使他人继续非法采购销售瓶装液化气。当年9月12日,镜湖区再次组织联合执法行动,查扣运输车辆1辆、液化气瓶149只。当年11月,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审判:主犯廖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从犯黎某某、马某某、韩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1万元、1万元。

2025年4月28日,安徽筑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未按规定落实燃气管道保护措施,导致宿州市灵璧县一小区燃气管道被施工破坏。灵璧县城管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8万元。

2025年4月,主管部门巡查发现铜陵铜燃燃气配送服务有限公司在该市铜官区原一冶营造仓库院内,违规储存15公斤装液化气钢瓶共计75瓶,且该场所不具备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储存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铜陵市铜官区城管局依法对其罚款2万元。

2025年9月2日,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广德华东燃气有限公司充装站及其上海花园洋房供应站、塘口供应站开展检查,发现10只华东燃气产权瓶无溯源二维码,且无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9月15日,宣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暗访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违规充装气瓶行为。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该公司改正,并合并处以罚金22万元。

2025年9月26日,淮南市潘集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在联合检查中发现,聂某某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瓶装液化气经营活动,现场查扣不合格液化气钢瓶30只。潘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罚款6万元。

(安徽商报 元新闻记者 姜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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