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记者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出台《助力城市精细化管理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要求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助力全面提升合肥城市功能品质活力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措施》要求,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助力改善人居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优化道路交通安全司法保障、深化府院联动机制、促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强化数字赋能增效等,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城市精细化管理。
《措施》提出,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决打击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维护城市安全稳定。依法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高空抛物等案件,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药瓶里”“头顶上”的安全。全力推进合肥市轻微刑事案件办理中心建设,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建立案件快速移送机制,优化案件办理流程,推行“简案快审”,积极探索“批量审理”“远程视频提讯”等机制,高效及时化解城市治理中的轻微刑事纠纷。
《措施》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立足合肥科创名城、产业名城、开放高地的定位,构建多维度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种业种源等领域的司法保护。严惩知识产权刑事犯罪,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提高重复侵权、恶意侵权和规模侵权的赔偿数额,以司法“严保护”激励科技“真创新”。。《措施》聚焦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要求严厉打击侵犯商标品牌的“搭便车”“傍名牌”等行为,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依法纠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行业壁垒等妨害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违法行为,营造公平诚信市场竞争秩序。
《措施》聚焦筑牢城市生态环境底线,要求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要求加强合肥环境资源法庭建设,推行“省域﹢流域﹢三合一”集中管辖模式,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将预防为主、系统治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等生态环境保护原则融入案件审理全过程。依法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犯罪行为,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探索多元且符合生态环境规律的修复方式。守护生活安宁,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解决老百姓“家门口”的噪声问题。加强生态环境普法教育,擦亮“绿动巢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传品牌。
《措施》聚焦城市安全、宜居、创新、生态环境、交通秩序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着力在平安建设、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民生权益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下功夫,助力持续提升城市品质和群众居住体验。(安徽商报记者 张剑 通讯员 胡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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