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镜湖区市场监管局通报两起特种设备领域违法典型案例,其中小区电梯维保造假、物业安全管理人员履职缺位问题尤为突出,为全省物业服务行业敲响安全警钟。
2026 年以来,镜湖区持续强化电梯、厂内叉车等特种设备全链条监管,严厉查处维保不实、未检先用、管理缺位等违法行为,通过以案说法督促相关单位绷紧安全弦。
在东方龙城绿竹苑小区电梯违规案件中,执法人员核查发现,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先后两次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对小区 6 部电梯开展正规维保。而负责电梯日常管理的淮矿安徽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分公司,其安全管理人员姚国强未对维保过程、维保结果进行现场监督核实,便直接在维保记录上签字确认,属于典型的监管 “走过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规,涉事维保单位被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 1494 元,并处 38000 元罚款;物业安全管理人员因未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被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监管部门明确,今后对于维保单位、物业使用单位双双违规的情况,将执行一案双查,同步追究双方责任。电梯是住宅小区高频使用的特种设备,维保质量直接关系全体业主出行安全,物业服务企业必须扛起主体责任,严格监督维保作业,坚决杜绝签字流于形式。
除此之外,芜湖迪隆工贸有限公司因使用未登记、未检验的叉车被查处。该企业一台 2025 年 9 月购入的叉车,未完成法定检验便投入使用,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最终被责令停止使用设备,并处 15000 元罚款。叉车虽多用于厂区作业,但也属于法定特种设备,其安全管理要求同样适用于各类后勤、产业园区物业服务场景。
特种设备安全是物业服务的底线工作。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全省各物业服务企业、相关经营单位,务必深刻吸取案例教训,全面自查自纠。一方面严格监督电梯维保全过程,完善台账管理,杜绝虚假维保、虚假签字;另一方面厘清各类特种设备管理责任,按时完成检验、登记工作,把安全管理落到实处。下一步监管部门将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对各类安全违法行为零容忍。(商报物业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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