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是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的 “大脑中枢”,值班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从业资质,这是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硬性要求。近日,合肥市包河区一家物业服务企业因安排不具备条件的人员在消控室值班,被消防部门依法处罚,也为全省物业行业敲响警钟。
据信用合肥公示信息显示,合肥市包河区大理路 60 号君荣府小区,由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执法部门在接到举报并开展核查后确认,该小区作为高层民用建筑,其消防控制室存在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人员值班的违规行为。
该行为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相关要求。依据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合肥市包河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涉事物业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处以罚款 3600 元。
消防控制室承担着火灾预警、应急处置、设备监控等关键职能,尤其是高层住宅小区,人员密集、建筑结构复杂,消防安全风险更高。按照法规要求,消控室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熟练掌握消防设备操作、应急流程、火情上报等技能。随意安排无资质人员上岗,一旦发生火情,极易出现处置不当、延误救援等问题,直接威胁全体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处罚案例再次提醒全省各物业服务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消防管理工作。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消防控制室人员配置与管理,定期核查值班人员资质,组织常态化消防培训与应急演练。坚决杜绝无证上岗、人员混岗、管理松懈等问题,把消防安全各项举措落到实处,筑牢小区安全 “第一道防线”。(商报物业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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