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主王某在充电站为车辆充电时,另一位车主还未等王某充电完成便急忙拔下充电枪。王某认为自己的爱车因此受损,将对方起诉至法院。近日,芜湖繁昌区法院处理了这起由“拔充电枪”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事发当天,王某正在某充电站为车辆充电,因车位紧张,后来的李某在未征得同意,且充电尚未结束的情况下,顺手拔下了充电枪。这一操作,导致王某车辆充电口内部电容等部件损坏。
面对几千元的维修单,李某认为是对方小题大做。面对李某不以为然的态度,王某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坚持要做车辆贬值损失鉴定。
双方僵持不下,王某一纸诉状将李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耐心开展调解工作。法官向李某释明民法典规定,告知他,擅自拔充电枪存在过错,且带电操作与车辆电容损坏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法官拿出王某车辆的维修证据,让李某直观地意识到王某并非小题大做。
在法官的调解下,李某认识到自己理亏在先,主动向王某表达了真诚的歉意:“兄弟,这事儿是我不对,当时太心急了。”
看到李某态度的转变,王某也表示愿意让步,最终撤回了车辆贬值损失的鉴定申请,并减免了部分维修费用。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通过手机转账付清了3500元赔偿款。这起因“充电枪”而起的纠纷,画上了句号。
法官提醒称,公共充电设施是共享资源,方便大家的同时也需要多一份文明与礼让。在他人充电时擅自拔枪,不仅容易引发口角,更可能因带电操作造成财产损害,依法须承担相应责任。(安徽商报记者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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