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拟出台一波新规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严管工程款,升级住宅质量
来源: 责任编辑:陈卫华 分享到 2026-08-24 18:04:44

8月24日,安徽商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拟出台一波新规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主要包括:严管工程款,升级住宅质量,政府项目严禁施工企业垫资,推动一批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向“好房子”建设集成商转型等。

引导企业参与新基建工程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2030年,我省建筑业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建筑业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建筑产业持续提质培优,企业竞争力显著增强,新增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企业40家(项)以上;建筑业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健全,智能建造提质扩面,全省打造100个以上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培育20个以上智能建造产业基地。

《意见》提出,我省将支持企业积极拓展桥梁隧道、抽水蓄能电站、港口码头、机场、水利水电、电力能源等领域。引导企业参与大数据中心、高标准厂房、核聚变设施、算力枢纽、高海拔工程等新基建工程,以“投资人”模式,深度参与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城镇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燃气等民生工程。积极培育古建修复、防水防腐、输变电、深层矿井、化工冶炼、冶金制造、全过程咨询等特色产业链企业。推动传统劳务向“机器人+”现场施工模式转型。推动一批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向“好房子”建设集成商转型。

我将落实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公平市场准入,清理废除附加条件、歧视性条款、隐性壁垒,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支持民营企业进入城镇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燃气等领域建设,支持中小企业优先参与规模标准以下的各类工程建设。在年度建设项目计划中,安排一定数量比例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或标段,支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与大型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投标。

政府项目严禁施工企业垫资

《意见》提出,实施行业生态诚信行动,推广使用工程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索赔、结算等行为,严禁设置施工企业垫资、“以房抵付”等不合理条款以及签定合同外补充条款。积极推广商事调解,构建多元化工程价款争议解决机制,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我省将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危大工程管控,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面覆盖,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整治,深化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全面推行竣工联合验收改革。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明确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问题优先偿付责任。

为了防范工程款拖欠风险,我省将规范工程价款结算,压实建设单位资金保障责任,没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政府投资项目严禁施工企业垫资建设。严查阴阳合同、“工抵房”、强制接受商业汇票等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工程款支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制度。

(安徽商报记者 姜志远 实习生 朱鸿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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