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电信网络犯罪持续高发,不少不法分子误以为赃款属于非法资金、被害人不敢报警,妄图通过“黑吃黑”的方式占有赃款、逃避处罚。近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后又暴力劫取同伙赃款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小五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抢劫罪对其依法数罪并罚,被告人为自身双重违法犯罪行为承担了相应刑事责任。
2024年初,被告人小五结识了一名老乡,对方称只需转移赃款,就能按比例赚取佣金,操作简单、来钱迅速。在高额收益的诱惑下,小五明知钱款是电信网络诈骗等信息网络犯罪的赃款,仍通过他人的银行卡接收赃款,再配合线下取现转移犯罪所得,前后参与转移的赃款共计人民币23万余元,其行为早已触碰法律红线,涉嫌掩饰、隐瞒犯罪。
在长期参与赃款流转过程中,小五滋生贪念,妄图借机侵占赃款。他不再满足于微薄的佣金,错误地认为既然这些钱本身就是“不干净”的,就算自己截留下来,同伙和上家也不敢报警追究,最终只能吃哑巴亏。在这种错误认知的驱使下,小五预谋实施“黑吃黑”犯罪。
2024年4月17日,小五与同伙共同前往银行网点,取出当日流转的赃款现金共计4.8万元。按照事先约定,该笔钱款需及时移交上线对接人员。小五却提前纠集多名人员伺机作案,待对接人员取款后同行前往宾馆,随即伙同他人当场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全部赃款,作案后迅速逃离现场,并将涉案钱款私自瓜分。
案件移送至瑶海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了案卷证据,准确认定了案件事实与行为性质。检察机关认为,小五明知是犯罪所得而多次协助转移,数额达23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以暴力、胁迫手段劫取现金48000元,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抢的是赃款,不该算抢劫”的错误辩解,检察官明确指出,刑法设立抢劫罪,保护的不仅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也包括正常的财产占有秩序与公民的人身权利。涉案赃款依法由国家司法机关统一追缴、没收,任何个人都无权以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强行劫夺。“黑吃黑”行为本质上仍然是对财产秩序和人身权利的严重侵害,具有显著的社会危害性,完全符合抢劫罪的犯罪构成,不存在任何免责空间。
最终,法院经开庭审理,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与量刑建议,依法判决小五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安徽商报记者 刘晓然 实习生 汪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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