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牛奶店名义非法招徕组织旅游活动、通过直播推广虚假“一日游”产品、旅游过程中额外收取费用……9月18日,安徽商报记者从省文旅部门获悉,我省公布了多起旅游乱象典型案例,多家旅行社及导游被处罚。
2025年2月,市民向芜湖市文旅局举报该市镜湖区某牛奶店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经查,该店实际负责人李某在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3年4月组织7名游客赴新疆12日游,2024年4月组织33名游客赴四川9日游,共收取违法所得3900元。芜湖市文旅局给予李某没收其违法所得3900元,并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李某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经催告仍不履行,芜湖市文旅局申请强制执行,责令其缴纳违法所得3900元、罚款10000元及加处罚款10000元,计23900元。同年2月,芜湖市文旅局在对某旅行社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三份成团信息单无法提供旅游合同。后经查实,该旅行社多次组织活动未签订旅游合同(涉案旅游者71人中54人为六十周岁以上老人),存在主观故意,且在调查阶段拒不配合、对自身错误认识不足,给予其停业整顿1个月的行政处罚。
2026年4月4日,淮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市民吴女士市长热线投诉举报安徽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庐山两天一夜旅游,在旅游过程中导游额外收取费用的问题。经调查取证,该公司违法事实清楚,罚款2000元人民币。同年5月,淮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群众投诉,反映安徽某国际旅行社存在网络招徕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经查,该旅行社通过抖音直播推介一日游产品,线上宣传内容与实际提供的旅游服务不符,没收其违法所得人民币236元并罚款人民币5000元。
2025年9月,芜湖市文旅局接到某网络公司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线索。经查,该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者王某私下用公司名义认证了“某某旅行”微信公众号,在该公众号发布相关包价旅游线路产品信息,并于2024年组织人员赴外地旅游并收取费用。芜湖市文旅局给予王某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6年3月,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接收相关地市文旅部门移交线索,该市某旅行社涉嫌旅游团队未签订规范旅游合同。经调查取证,认定杜某某无旅行社经营资质,私自招揽游客开展包价旅游经营活动。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对杜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580元,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年3月,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收到相关地市文旅部门移交案件线索,刘某某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招揽中老年游客组织外地一日游,向游客收取旅游费用,统一安排交通、餐饮、游览购物等旅游服务,并且冒用淮北市某旅行社资质对外开展经营。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依法对刘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400元,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年5月,芜湖市繁昌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接到投诉,反映汤某组织的“云南6日5晚游”行程存在外包情况,导致旅行过程中环境较差、游玩体验不佳且缺乏安全感。经查,汤某某存在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情形。繁昌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对汤某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安徽商报记者 姜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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