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省高院获悉,我省法院坚持对制售伪劣商品、假冒侵权犯罪行为从严惩治的鲜明立场,对于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坚决依法从严打击。2022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涉消费者权益刑事一审案件466件。
在上述审结的案件中,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103件,审结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案件115件,审结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犯罪案件39件,对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
我省法院从消费端入手,对食品和药品生产、运输、仓储、销售全链条所涉制假售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针尖上的安全”。
加大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力度,服务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助力发展银发经济。对于通过夸大宣传、虚构商品或者服务的治疗、保健、养生等功能,向老年消费者销售质次价高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从生产经营端入手。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全面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完善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充分发挥产权保护对激励商品和服务产出的作用,助力扩大消费供给。依法惩治生产销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或者安全标准的农业生产资料、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农村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从市场秩序入手。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遏制欺诈消费者的不诚信行为,引导生产经营者通过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获得竞争优势;促进经营者诚实守信经营,保障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