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3.15教育宣传周活动:关于保险的等待期
来源: 责任编辑: 分享到 2023-03-17 10:56:29

案例介绍:

客户李先生咨询,称其2023年1月5日通过保险公司官方APP为其母亲投保了一份住院医疗保险,后其母亲在2023年1月28日因急性胰腺炎住院治疗。治疗结束后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告知其未过保险等待期,无法理赔。

案例分析:

本案件李先生投保的住院医疗保险生效日期为2023年1月6日,该险种保单内约定疾病住院医疗等待期为自保单生效之日起30日。被保险人在1月28日因胰腺炎住院治疗,未过等待期,故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风险提示:

保险等待期是指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设置等待期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的行为。一般健康保险都会设置保险等待期,等待期内生病,该疾病是不予理赔的,等待期仅适用于第一个保单年度,次年续保一般不会再有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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