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剑说法】合肥蜀山区法院创新“带租拍卖”方式,实现债权人、租户及被执行人“三赢”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陈卫华 分享到 2025-12-19 18:29:33

开业才三个月,饭店就要被法院查封拍卖?一边是无辜的租户,一边是焦急要回欠款的债权人。面对僵局,合肥蜀山区法院近日巧用“带租拍卖”模式,既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为“无辜”租户保住了经营希望。

某建设公司因经营需要,以法人名下的一套商铺作为抵押物向典当公司借款150万元,双方办理了不动产抵押手续。建设公司因经营不善,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典当公司将其起诉至蜀山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陈孟凯对被执行公司的财产进行了全面查控,发现公司账户空空如也。为早日拿回欠款,典当公司强烈要求法院拍卖抵押商铺。

然而,这家商铺,此时正被刘某租赁用于经营餐馆中。

“法官,我这饭店才开3个月,装修钱都没赚回来,要是现在被拍卖,我之前投入的钱都要打水漂啊!”得知房子要被查封,刘某赶紧找到陈孟凯。

为摸清实情,陈孟凯在细致核查刘某提供的租赁合同、租金交易明细等相关证据后,又多次前往现场勘查,确认了刘某承租案涉商铺,合同租期至2030年4月,且已支付了一年租金。

一边是要求尽快实现债权的申请人,一边是投入巨大的“无辜”商户,还有背负高额债务、无能力还款的被执行人,是简单按程序拍卖房屋,还是寻求其他方式破解难题?

陈孟凯分析了强制拍卖可能引发的连锁反应:将会极大影响承租人的生产经营,不仅其投入的改建成本可能血本无归,还会引发租金返还、装修赔偿等一系列纠纷;如果承租人刘某提出执行异议,必然会影响商铺下一步的拍卖进程,影响财产处置效率;对被执行人而言,如果不能尽快清偿债务,仍然需要承担迟延履行的欠款利息,增加还款压力。

经过综合研判,法官很快敲定了处置思路:“带租拍卖”才是兼顾三方的最佳选择。

法官果断调整了执行策略,组织典当公司、刘某协商处置方案。“大多数买受人购买商铺后,也是用于出租,在租约期限合理、租金合适的情况下,‘带租拍卖’可能还会提高商铺的商业价值,有利于商铺的拍卖成交。”法官解释情况后,典当公司同意对抵押商铺“带租拍卖”。

近日,该抵押的商铺以400多万元的高价成交,目前已完成房屋产权变更和执行款发放工作。通过“带租拍卖”,典当公司实现全部债权,购买人取得案涉商铺产权后与刘某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被执行人也减轻了还债压力,达到了善意执行、多方共赢的良好效果。

(安徽商报 元新闻记者 张剑)

声明: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安徽商报、安徽商报合肥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安徽商报或安徽商报合肥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