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将车辆停放在小区绿化带内,被高空脱落的外墙面砸伤,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近日,铜陵铜官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
该案中,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物业的管理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业主在小区内乱停车,是否承担责任,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问题。
法院认为,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物业公司在发现小区内部分住宅的顶层及檐口存在脱落情况后,虽已向开发公司要求维修,但一直未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控措施,告知小区业主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合理的区域,以致于业主的车辆停放后被坠落物砸中致损,存在过错。法院认定,物业公司承担本起事故责任的40%。
另外,车主若将车辆停放在明确禁止停车的区域,法院可能认定业主自身存在一定过错,从而减轻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本案中,因业主违规将车辆停放在明显高于地面上的公共区域内的绿化带上,存在明显过错。法院认定,物业公司承担40%的责任,业主自担60%责任。
法官提醒称,如何判断物业公司是否尽到管理职责,通常有以下方面:其一,物业公司是否建立并执行定期巡查制度。物业公司应对外墙、屋檐、装饰构件等易脱落部位进行常态化检查,并留存完整的巡查记录。若无法提供相关台账或维修日志,将被视为未尽到预防性管理义务;其二,物业公司发现隐患后是否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如已察觉墙体存在裂缝、空鼓或局部松动,应立即设置警戒线、张贴警示标识,并启动维修程序。仅靠口头提醒或简单告示,不足以构成有效风险防控;其三,物业公司是否积极推动根本性修缮。对于老旧小区的结构性老化问题,物业公司有责任向业主大会或主管部门报告,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彻底整治。消极等待或推诿拖延,将被认定为履职不力。
(安徽商报记者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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